林则徐会同两广总督邓廷桢、水师提督关天培等缉拿烟贩,整顿海防,命令外国商人交出鸦片。1839年6月3日,林则徐在虎门海滩一声令下,所收缴的洋鬼子们的三百三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四斤鸦片,随着滚滚浓烟投进了销烟池。林则徐的这一壮举震惊中外,令世人瞩目。
同年6月清朝道光皇帝颁布的《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》,是中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禁毒法律。光绪于1906年正式颁布了“十年为限禁绝烟毒上谕”,开始清王朝20世纪第一次由政府发动的全国范围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。
1909年2月1日,在上海和平饭店召开了近代世界第一个国际禁毒领域的多边会议——“万国禁烟会”,本次会议是全球性禁烟运动的开端。中国、美国、英国、德国、日本等13个国家派代表参加会议。这次会议,有力地推动了世界禁毒斗争的开展,是国际禁毒史上的一座里程碑。
新中国成立后,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颁布了《关于严禁鸦片烟毒通令》,仅用三年时间就在中国大陆肃清了鸦片烟毒,并从此赢得三十年“无毒国”的美誉。
1950年2月24日
政务院发出《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》
图为政府收缴的烟具和赌具
1986年成立麻醉药品管理与禁毒协调会议。
1990年成立国家禁毒委员会。
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定。
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《强制戒毒办法》。
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刑法第六章第七节专门对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制定了法律条款。
2007年12月29日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,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。它的颁布实施,进一步彰显了中国政府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和坚定决心,完善了中国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,对于依法全面推进中国禁毒事业具有重要意义,是中国禁毒史上的重要里程碑。
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7号 《戒毒条例》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近年来,为全面规范禁毒工作,我国实施了诸多举措,例如:
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缉查工作,公安、海关部门加强了缉毒队伍和装备,严厉打击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犯罪活动;
加强禁毒宣传工作,重点宣传国家禁毒法律,宣传政府禁毒措施,揭露吸毒危害,以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;
成立戒毒机构,强制戒毒,重点省、自治区在政府领导下举办戒毒所,对吸毒者进行强制戒毒。
来源:西藏禁毒
END
对毒品说“不”
毒品一日不绝,禁毒一日不止
一朝沾毒,一生戒毒
珍爱生命,拒绝毒品
从远离第一口开始!
· 宁夏禁毒 ·
编辑|宋玉斌
审核|秦鸿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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